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科研处

科研处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[2013-11-01] 作者:[本站原创] 阅读量:[]

1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,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的科研工作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和专项科研工作方案。
 
2、负责制订和健全学院科研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。
 
3、构建结构完整,高效运作的科研管理网络,办理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,管理和指导学校教科所和系(部)等部门的科研工作,做好对学校教职工科研工作的检查、考核和奖励工作。
 
4、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,包括各类项目的申报、组织、管理、过程追踪检查、研究推进、结题以及成果考核认定等工作。
 
5、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,包括对学院的科研基金、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的建户、使用监督和年度结算工作。
 
6、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统计、组织鉴定、申请奖励和申报专利;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让,促进“产学结合”,支持教师科研论著的出版和科研论文的发表,提高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 
7、负责组织和管理学院的学术交流活动。
 
8、负责学校的科研档案和有关资料的建设与管理,做好学校的科研宣传工作。
 
9、配合人事处做好科研骨干的培养和人才引进工作,关注学校科研人才的成长状况,有计划有步骤地挖掘学院科研人才的科研潜能,努力提高科研工作人员的素质。
 
10、定期对学校科研队伍、硬件条件和信息资源等进行调研,合理配置科研资源,有效整合科研力量,积极推进跨学科、跨部门、和跨单位的联合攻关。
 
科研处工作电话:87952617